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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海宁3员工为泄愤销毁公司信息资料被公诉


由于对公司进行的业务、职位调整不满,浙江海宁市盐官镇某磁业公司的3名高级管理人员竟将本公司的信息资料销毁。日前,这3人被海宁市检察机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提起公诉。
     严建忠原系海宁市盐官镇某磁业公司的总经理,吴凤庄、徐永华系该公司的中层干部。3人在公司里都担任着重要的岗位。2007年5月,公司董事长发现严建忠在经济往来中有着不当的行为,遂对严建忠的权限作了一些限制。同时,因公司生产需要招聘技术人员,决定对吴凤庄、徐永华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。

     当总经理严建忠向吴、徐二人宣布公司这一决定后,吴、徐二人表示对岗位调动不能接受,要求辞职。此时,严建忠利用二人的情绪乘机对公司进行报复,遂向吴、徐二人提出“要走将公司的技术资料全部带走”。得到吴、徐二人的响应后,同年5月25日下午,3人经过通谋,将公司所有生产技术资料、客户资料、线包等烧毁或抛弃于河中,同时将生产技术部、试样车间的两台计算机内储存的生产技术电子文档、客户资料文档全部删除,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。经审计,3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7.6万余元。

     日前,海宁市检察院就此案向海宁市法院提起公诉。公诉机关指控,三被告人为泄愤报复,以销毁公司技术资料的方式破坏生产经营,情节严重,应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发布时间:2008-12-22  点击:923  <<< 回上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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